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条解析,以及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3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3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主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及范围: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工伤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随着政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工伤是指因工作受到意外事故或者职业病致残、死亡的情形。对于受到工伤的职工,社保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其应得的合法权益之一。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有哪些规定?
1、储备金按照统筹地区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的10%提取,累计总额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的30%时不再提取。 储备金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者当期工伤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由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准使用。
2、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法律分析:2022年工伤新规定主要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时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所调整。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条解析和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