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是什么?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这项规定是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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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该条规定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在工作时间内;(2)必须在工作场所内;(3)必须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即该意外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怎么赔偿?
赔偿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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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
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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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