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事业单位买意外保险规定,以及事业单位意外险计入什么科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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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事业单位是否要求各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1、公司答复称,已为我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没必要再办理工伤保险,因为无论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是工伤保险,都具有保障性质,作用基本相似,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为公司节省一笔费用。
2、因工伤预防工作需要,经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比例。第十条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
3、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事业单位职工意外身亡,有哪些保险可以赔偿
1、(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病、致残、致死时,依法所享有的社会保险是工伤保险。
3、上班期间职工意外死亡的具体赔偿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其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5、法律主观:意外身故的,养老保险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般社保是没有死亡赔偿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6、用人单位交了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因意外受伤后,可以获得意外险赔偿,认定工伤后,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具有社会强制性而意外伤害保险则属于商业保险,其规范调整属于商法部门,不具有强制性,保险的赔偿金额可根据投保金额大小而不同,体现缔约自由性。
工伤保险就是指员工或是其遗属在工作上遭到意外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或是在规范的特殊情况下,造成临时或是永久性因公负伤并身亡,由国家和社会发展带来物质作用的一种[_a***_]制度。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据此,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
保险金额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最低标准,以确保最低保险金额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到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日为止。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性规定,工伤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符合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意外险能代替工伤保险吗
1、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不排斥用人单位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是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2、法律分析:不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功能远远不及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性规定,除一次性补偿外,还有一系列后续的补偿,商业保险充其量只是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作为替代产品。
3、法律主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功能远远不及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性规定,除一次性补偿外,还有一系列后续的补偿,商业保险充其量只是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作为替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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