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复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复发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复发可以不上班吗
- 2、工伤旧病复发怎么报销
- 3、工伤旧伤复发是否需要第二次工伤证明
- 4、原来就有旧疾因工作到至旧疾复发算不算工伤
- 5、工伤认定后伤口复发怎么办
- 6、签定了九级后要伤情复发了可以找厂里吗?
工伤复发可以不上班吗
您好。在医疗期内,可以不上班。但超过医疗期的,需要正常上班,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可以辞职。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复发不一定还有停工留薪期,若在工伤复发的时候,职员依旧在单位就职,此时就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但若已经离职,此时就只能是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的赔偿。
工伤 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鉴定结论是否下来无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间)满,即应复工。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 工资*** 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可以按 旷工 处理。
工伤旧病复发怎么报销
1、按月发给。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2、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3、工伤复发后仍然做工伤处理,医疗费用由工伤基金全额承担。需要休息治疗的,同样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工伤旧伤复发是否需要第二次工伤证明
如果工伤旧伤复发是不需要第2次工伤证明的,因为这已经鉴定过是工伤,第1次工伤留下的后遗症,应该是当时工伤发生的时候已经预料到的。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的,无需进行鉴定,只是需要进行审核,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审批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可。
旧伤复发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原来就有旧疾因工作到至旧疾复发算不算工伤
1、因工旧伤复发的这种状况可以算成工伤复发,但实际上是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是工伤复发的话,那么职工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法律主观:因工作原因旧伤复发,是突发事故造成的旧伤复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为工伤。不是在本单位的工作场所工伤复发不能认定为工伤。
3、因医疗事故导致伤残死亡的;因工作调动在往返途中非本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在前单位已医疗终结的工伤,调往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在工作中由于特殊原因(如加班加点)犯病而死亡的。
4、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
5、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所述不是工伤。
工伤认定后伤口复发怎么办
旧伤复发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法律主观:工伤旧伤复发应当由公司或者复发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如果认定为复发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完毕后旧伤复发的处理是如果是属于工伤遗留下来的,那么复发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继续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签定了九级后要伤情复发了可以找厂里吗?
工伤后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享受了工伤待遇,那么以后工伤复发是不可以再找原来的企业的。
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三年后旧伤复发,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所在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按复查的结论重新计发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的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支付。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工伤问题处理起来较为复杂,为避免权益受损,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具体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朱升禹律师 朱升禹律师 4个回答 请问我1999年出的工伤事故,2006年评定为工伤九级。
(2)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3)***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_a***_]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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