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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1、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3、法律主观:广东省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如下 根据广东省 工伤保险条例 规: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 工伤 ,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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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2、工伤骨折赔偿2023标准如下: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年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享受工伤保险后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1、法律主观:不能,发生 工伤 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 人身损害赔偿 ,只能依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要求 工伤保险 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2、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造成伤残的在离职时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 工伤事故 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 工伤保险赔偿 ,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4、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5、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6、法律分析:可以。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七) 护理费 标准:(1)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4、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
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_a***_]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6、深圳工伤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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