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上班时间内由于同事的过失造成我工伤应该找谁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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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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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醉酒或者***的;
(三)自残或者***的。
你的情况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单位不给你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也应该会批准你的工伤认定申请。但是,需要提醒你的是,虽然单位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你的工伤待遇的义务,但单位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你相应的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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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