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辞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辞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保险申请辞职原因可以修改吗?
这属于你的个人失误,公司是不会给你重新弄的,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1.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这个是不可以修改的,你为什么失业,在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就填写的原因,这个离职证明是证据材料,不可以修改的,而且你已经失业三个月了,那已经没有任何修改的机会了,即使现在修改了原因也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员工辞职,中止保险的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本级搬迁”、“城市搬迁”、“开除”等。
个人是不可以修改失业原因的,只能是由原单位给您修改失业的原因。
不过你可以再提出离职的时候写明原因,是何种原因要离职的。只要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原因离职。都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待遇。
如果单位给你写错或报错。造成你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您可以持有效证明向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诉。来更改失业原因。
为什么辞职不能领失业保险?
辞职不属于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因为失业保险旨在为非自愿失业的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和再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度过过渡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包括:
1. 失业前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辞职属于自愿离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辞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辞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