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惠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以及惠州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
- 2、工伤,一只眼睛瞎了应该索赔多少钱?
- 3、我再惠州工作期间右手桡骨小头骨折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就给我底薪这合理...
- 4、2019年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 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2)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3、条例所列被保险人,无论本地或外地城乡户籍,均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参加社会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保险人只能在单位所在地参加一份工伤保险。
工伤,一只眼睛瞎了应该索赔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适用条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可以赔多少钱?”---8级伤残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合同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你好,建议先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最终的赔偿。一般一只眼睛失明,伤残等级应在4级以上。
4、一只眼睛瞎不一定能赔50万。一只眼睛瞎属于六级伤残,要看眼睛瞎了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本人需不需要负责任、有无保险等等综合因素进行考量加以认定。
5、工伤致一只眼晴失明赔偿30万是否合理,要按照伤残鉴定后的结果来判定。一般属于七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为七级伤残的,可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
我再惠州工作期间右手桡骨小头骨折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就给我底薪这合理...
工伤期间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不合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该公司仅仅支付了员工底薪,而没有按员工实际工作日支付相应的工资,显然是不合法的。此外,员工的工资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司无权超过该标准随意制定保底薪金。
2019年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_a***_]》(人社部令第21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0年2月17日广东省人民***第九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4】、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前提是终止劳动关系的,其标准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10个月、六级伤残8个月。有基金支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2)
1、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3、依照条例规定,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职工有权监督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及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如实通告因工伤亡、参加工伤保险和缴费情况。
4、广东省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明文规定: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
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6、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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