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60条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60条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2021?
1、工伤期间的营养费,按工伤保险条例只有住院期间有伙食费补贴的,护理费如果确需护理的,能够按工伤保险条例的限定,依法享受的,具体条款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限定:
第三十条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人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就医,情况紧急时能够先到就近的医疗组织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花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事项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准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事项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准则,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限定。工人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贴费,以及经医疗组织出具证明,报经办组织认可,工伤工人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花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准则由统筹地区人民***限定。工伤工人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置。工伤工人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进行工伤康复的花费,符合限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诠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长营养,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诠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60条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60条规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