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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范围有哪些,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三)自残或者***;(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种情形:(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的。这与之前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除了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行为还有哪些不属于工伤
1、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2、(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3、视同工伤即相当于认定工伤,不存在视同工伤又不认定工伤的情形。
4、工作期间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醉酒导致伤亡的。
5、也不属于工伤;(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
6、《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
上班前摔伤算工伤吗
1、准备去上班家中摔倒,既不是上班途中,又不是遭遇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2、算工伤,符合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即使不算工伤也可以提出一般的赔偿。
3、上班前十分钟在单位摔伤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因为意外造成的算工伤,违法行为造成的不算工伤。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法律分析:如果是上班期间,在工作的厂区摔倒算工伤。满足对于工伤的几点构成要素:上班时间的上班场所内,因为工作受到的伤害,即可认定为工伤。
5、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6、法律主观:上班时间自己摔伤算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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