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徐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徐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徐州工伤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根据《徐州市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及待遇补助标准》,工伤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如下:1级为15个月的工资,2级为17个月的工资,3级为19个月的工资,4级为21个月的工资,5级为23个月的工资,6级为25个月的工资,7级为28个月的工资,8级为31个月的工资,9级为34个月的工资,10级为37个月的工资。以上赔偿标准是基于工伤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计算而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徐州的工伤赔偿标准怎么计算的,10级工伤?
徐州市人民***《徐州市贯彻实施意见》徐政规〔2017〕2号十八、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办法》规定的基准标准下浮10%执行。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前款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结算标准根据省人民***确定的基准标准同步调整。
徐州丧葬费规定?
徐州丧葬费2020年丧葬费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本市上年度三个月和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
2、供养直系亲属,按当地生活困难补贴标准和物价补贴总额发放;
3、有直系亲属的单亲家庭,按照本省居民生活补助的200%发放生活补助。
办理手续:
1、经办人以单位名义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或本人在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以个人名义退休或个人参保在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办理;
2、参保缴费期间死亡若在此期间去世,按照去世时的在职死亡政策规定来办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江苏徐州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江苏省徐州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7万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5万元。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徐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徐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