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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22年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 2、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21
- 3、四川工伤保险条例,受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吗?公司不发任何费...
- 4、事业单位工伤新规定
-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写的是什么内容?
2022年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
1、四川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其他赔偿费用 (1)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四川省 工伤赔偿标准 是指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 工伤保险 待遇标准。是指 工伤 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3、法律主观: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四川省工伤赔偿,会赔偿医疗费以及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5、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21
1、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2、《〈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川府发〔2021〕10号文件发布,并于2021年8月6日正式施行。
3、按照四川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790元。
4、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四川工伤保险条例,受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吗?公司不发任何费...
1、不对呀!如果你是工伤,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计算的(全额开资),不给开资是违法行为。
2、(三)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纸)。(四)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3、-4级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5-6级如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工伤新规定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院批准后施行。
单位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天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单位负担。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写的是什么内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费、食宿费 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三)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六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三) 九江市 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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