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是申请后开始计算吗?
失业保险是当事人入职时,企业申报缴纳的当月与其他险种一并扣缴,失业补助金则是当社保缴纳人非夲人意愿失业后登记失业成功,按当事人社保缴纳年限核发,其起始日期按当事人的失业时间起算,按月核发。
是的,申请日开始计算。
解析:
1、失业金是以你申请之日计算,是因为失业金的前提,是你被公司解雇,而不是你自己离职。
2、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这一规定有两个涵义:
其一,失业保险金不是从失业的当天就开始算起的,而是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算。也就是说,从失业之日到失业登记之日的时间内,失业者既得不到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也得不到失业保险金。
其二,要求失业者失业后必须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登记,以便早日获得失业保险金,避免因中断工资收入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生活不便。
另外,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也规定,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