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失业保险金计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失业保险金计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失业金取完又失业可以再领吗?
深圳失业金只能领取一次,领取完之后无法再次领取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三个月的时间失业,领取完失业金之后重新就业,你的社保又开始续上了,续上之后再次失业这个时候再申请领取失业金是无法领取的。
如果你是被动失业,也就是说你是被炒掉或者裁员的,你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失业保险金领完,以后失业还能再领的,但是需要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领取月数计算?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1年失业金怎么计算?
2021年失业金的计算方法根据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每个月的金额为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领取的月份根据你失业前购买失业保险的时间不同而不同,累计达到一年的领取三个月,累计达到两年的领取六个月,累计达到三年的领取九个月以此类推
每个地方不一样,有的3000多。如果按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计算,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10*80%=1048元;如果参保缴费(失业保险)已满8年,你可以领21.5个月失业保险金,合计总共可以1048*21.5=22532元。同时,失业金领取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你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失业期满后,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并参加了失业保险的话,按规定,缴费满1年以上,再失业的还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由领取失业保险金改为领取养老金。
失业保险每个月可以领取的金额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百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39.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度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知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87.03元(含领取失业保道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专之八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934.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属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中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关于统筹层次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在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的规定规定。
发放标准中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是指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统筹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如果统筹层次所在地区没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者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与统筹层次所在的地区不一致,以哪个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参照,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来确定。
至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规定。主要考虑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发放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它有两大基本功能,即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失业保险金计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失业保险金计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