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业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显示已领取但没领过?
失业补助金已申领,说明已经申请领取过失业补肋金了,如果没有申请领过失业补助金,是不会显示已申领过的,除非系统出错这种情可以查询一下失业补助金是否到账,
有以下方式,登录社保***,进入失业补助金领取页面,查询是否到账。银行查询。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银行短信提醒确认是否到账。如果是线上申请失业补助金,一般是默认发放到社保卡的金融账户里;现场办理的失业补助金申请,通常会让申请人自主选择发放账号,如果不则默认发放到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用工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失业保险金无法领取,该如何***?
案例
A某系中国石化集团某地方分公司聘用的门卫,当时单位与其签订了合同却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从1996年-2009年间聘用此人,2009年合同期满后,中石化分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A某认为中石化应当为其缴纳社保,故而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在确立劳动关系后,又向当地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第一次仲裁后,中石化被裁定应当补缴保险。但随后,由于失业保险无法补缴,导致A某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A某第二次提起仲裁,主张失业保险金。随后仲裁结果是由单位支付。中石化不服,提起上诉。中石化辩称,第一,中石化已经依法补缴保险,失业保险应当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第二,该失业保险金主张已经过时效(失业保险主张是2011年),请求撤销仲裁决议。
但***审理认定:第一,该主张未过时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虽然权益主张时效为1年且应当是在知晓被侵权时提出,但因为在2010年时,A某因劳动关系确认与中石化发生劳动***并及时***,因劳动关系能否确认直接关系到失业保险金的权益主张,没有劳动关系就不能主张失业保险金,因而失业保险权益主张应当从2010年确立劳动关系开始,未过诉讼时效;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人社部相关文件规定,中石化未能及时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导致其权益受损,应当由中石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中石化支付失业金。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失业保险,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失业金支付赔偿义务。由于目前失业保险具有不可补缴的条件,由于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导致不能享受的部分,由单位承担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