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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9年工伤险条例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要求:住院期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 江西省 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2、法律主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
3、投保额按工程总造价的0.1%计,在工地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均可享受待遇。届时,未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的项目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据江西省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方案实施后,将有逾百万建筑业农民工受惠。
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浙江工伤保险条例2019全文
1、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2、《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19年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政策解读
1、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新修订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经江苏省人民***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该办法将从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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