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2012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2012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庆2022年工伤待遇调整多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重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何申报?
重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报流程如下:
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罹患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本人或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
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线上办理:职工可登录“重庆人社”APP进行网上办理。
线下办理:职工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提交所需的资料:
《重庆市工伤保险伤残、工亡待遇申请表》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
具有本人签章、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法律文书,查验原件。
提交申请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将会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标准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伤情、工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以上是重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申报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律师。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重庆市2014年9月1号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规定》明确,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除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可以兼得。《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三种处理方式: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的,社会保险[_a***_]仍然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不得以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工伤引发疾病如何处理?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经鉴定确为工伤导致的,享受工伤待遇。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
(二)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器具的确认;
(四)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五)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六)工伤康复的确认;
(七)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2012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2012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