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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二)
1、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3、***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七)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因公致伤和因公致死的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果员工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客观:《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浙江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浙江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三)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
浙江省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为:相当于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发放2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等。法律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847180元。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2、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4、(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 35%确定) 要求:住院期间。
5、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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