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建筑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州建筑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广州社保只显示养老和工伤?
可能单位只购买了2种。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由此可知,养老保险只是社保中的一个险种。不过,养老保险是支持个人单独购买的,也就说在不买社保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购买养老保险,只要参保人满18岁就行,连续缴满十五年便可领取退休金。
而社保里面包含的养老保险,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只有到了退休年龄才可领取。
工伤十级伤残营养期标准?
1.工伤不存在营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包含营养费。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至于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5.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工伤十级伤残营养费的赔偿标准,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给出了参照依据: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实践中,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广州最新工伤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_a***_]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网上下载)
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明(居民***、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5、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选择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广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是多少?
继续履行合同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各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建筑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建筑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