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基金支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规定
1、法律主观: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 社会保险法 》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 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 先行支付。
2、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3、法律分析:先行支付,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行向职工支付应由社保承担部份。
4、《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以及抚恤金应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项目应包括哪些
1、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承担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一次性补助费,一到四级伤残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死亡丧葬费,死亡一次性补助,死亡 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达到护理等级的护理费,伤残职工的***器具费。
2、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指经 工伤认定 后职工应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具体包括 工伤医疗待遇 支出、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
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4、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10)工伤预防教育、宣传、培训费;(11)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其他与工伤保险有关的费用。
工伤期间医疗费怎么支付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工伤住院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住院费是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出现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 赔偿标准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疗费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具体情形如下: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基金支付;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法律主观: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以上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支付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工伤保险基金。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伤残等级支付,工伤等级一至十级,均可[_a***_]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到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5、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工伤致残5-10级的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基金支付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工伤保险条例基金支付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