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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保险条例(2004版)
-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04修订)
- 3、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 4、关于工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些可认定为工伤
- 6、2004年以前执行的工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2004版)
1、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2、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3、始于2004年一月一日 ;始于《工伤保险条例》。
4、《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04修订)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4、《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17号)规定新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关于工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客观: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些可认定为工伤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下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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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在成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都可以成立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请参考。
2004年以前执行的工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1、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_a***_]***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2、你说的情况,五级伤残赔偿十六个月的工资。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五级伤残也是赔偿十六个月的工资。
3、工伤补偿标准,1996年10月1日之前,实行的是《劳动保险条例》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规定,基本上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补偿标准较低,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补偿。
4、(1)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5、虽然你是83年的工伤,但是直到08年才被认定为工伤,按67条的规定,你的工伤应当按照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行进赔偿,也就是你提到的那个《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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