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员工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
- 2、天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 3、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 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章
- 5、工伤保险条例
- 6、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
1、在深圳十级工伤能获得的赔偿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深圳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对于受伤员工及其家庭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保障。
3、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天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 应当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后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应当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章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由***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_a***_]申请。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该条例的出台,旨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首先就要把(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搞清,把《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搞清楚,用{工伤保险条例》精神,统一思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十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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