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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认定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受伤害情形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及条件(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十十六条规定)。
4、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在工作时间内: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工伤保险案用人单位恶意诉讼有怎样的法律追责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但在工伤处理中,发生了很多现实问题,最突出的是,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开支、逃避安全事故责任等考虑,利用职工知识缺乏、依赖单位的心理,故意拖延导致超过申请时限。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有提***讼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裁决一般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有争议。
你好,可以向单位主张已经治疗的费用和预期需要治疗的费用。对于工伤***,劳动者一般都是弱势群体,公司企业有强大的法律团队,还有律师为其出庭代理。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或者企业,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条 人民***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 诉讼 前已经就是否存在 劳动关系 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用工单位和第三人都有责任造成的工伤该怎么赔偿
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可以活动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造成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责任,肇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劳动者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工伤事故所涉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独立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仅承担第三人拒绝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责任情形下的先行支付义务,并对第三人拥有追偿权利。
工人在工厂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工人在工厂受伤,如果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21
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5)第二十七条规定,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而制定。
江苏省2021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标准如下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侵权与工伤待遇兼得可以吗
1、法律分析:侵权和工伤可以同时获得赔偿,但是对于医药费的部分,则只能获得一份赔偿,也就是如果侵权人已经依法赔偿了医药费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则无需再支付医药费。而没有重合的部分则都可以获得赔偿。
2、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兼得,如该工伤为第三人造成的,则可以向第三人申请侵权赔偿。
3、法律主观: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能兼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在获得第三人[_a***_]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依法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者可以同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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