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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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1、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涉及事业单位如下: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2、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3、法律分析:与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者已经订立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补偿。
4、大概可以赔偿到9-10万左右 工伤十级最低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5、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赔偿标准一般为劳动者月收入额的倍数。劳动者因工伤造成运动障碍和一定程度的瘢痕,影响正常生活,一般会认定为工伤伤残。
6、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17号)规定新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七)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广西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期限是12个月。该补助金是指在工伤保险患者发生工伤并经过医疗治疗后,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
广西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事业单位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怎么办
1、用人单位拒不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只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配合处理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应当请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拿到有效裁决或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4、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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