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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县城工伤赔偿标准和市的标准一样吗?
- 2、工伤赔偿标准也分地区的吗?
- 3、为什么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不一样?广西18个...
- 4、请问大家各地的工伤赔偿标准是否一样?。。。急。。。谢谢
县城工伤赔偿标准和市的标准一样吗?
关于“ 工伤赔偿标准 全国都一样吗”的相关解答如下: 工伤 赔偿规定同一统筹地区完全相同。
城镇人口的话按当地(例如人在县城,就按照县的平均工资;在市辖区的,按照市辖区范围内的平均工资)的标准赔偿。
工伤赔偿不分城市农村。2011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因工死亡赔偿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48-60个月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变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也分地区的吗?
1、劳动法部分地区,但是赔偿标准是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定的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2、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都不是,是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就是单位注册登记,给你缴纳五险一金的地方。以为你的工伤保险在哪里缴纳的,需要由那里支付,所以需要适用那里的标准。
4、工伤保险待遇不区分城市还是农村户籍,腰椎骨折程度不同,鉴定的等级不同,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为什么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不一样?广西18个...
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者是有区别的,伤残补助金是对受到伤害达到等级的补偿,另两金如果还在单位工作,今后因工伤部位旧伤复发的,单位还要承担相关费用,还在岗位也就算是就业了。
请问大家各地的工伤赔偿标准是否一样?。。。急。。。谢谢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全国统一,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有些项目是一样的,有些项目不一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工伤赔偿规定同一统筹地区完全相同。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
工伤补偿标准以市(地级)一级的统筹标准计算,因为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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