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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的办法。从办法可知,工伤保险工作应当与事故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相结合。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13年4月24日第3次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三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按劳动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全省设区的市依照《条例》规定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阿坝州继续实行工伤保险州级统筹。
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
1、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三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2、第一条 为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3、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执行的。
赣州工伤赔偿标准2020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般可以赔偿到9-10万左右。工伤十级最低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赣州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1、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3、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一次性赔偿七个月的工资。
4、级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十级工伤赔偿为6个月本人工资;十级工伤应该赔偿的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等。
5、法律主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及范围: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_a***_]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监督管理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湖北省关于社会保险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赣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认定、鉴定标准和程序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市本级、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
赣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的办法。从办法可知,工伤保险工作应当与事故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相结合。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三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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