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买了居民医保,人死了,医保有赔偿的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仍在死亡以后是没有任何赔偿的,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一般情况下是缴纳的这个养老保险,并且个人账户在没有领取完成的前提条件下,那么这个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有效继承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丧葬抚恤金的费用,所以说它指的是养老保险的参保,并不针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
那么我们所参保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让我们获得一个什么样的待遇呢?它的主要作用就是享受你在看病就医期间所发生医疗费用的实际费用,可以产生一定的报销比例,这个报销比例可以大约达到50%左右,所以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本身它的缴费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的,所以说它的功能也是比较单一的,只能够选择医院的看病就医期间的一个报销。
而且我们的这个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职工医疗保险往往是可以达到70%的报销比例,但是居民医疗保险,仅仅只能够达到50%的报销比例,所以说他们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医疗保险都是不能够享受到丧葬抚恤金的待遇的,只有参加养老保险才可以享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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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没有。社会医保分为两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无论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还是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机构都没有死亡赔偿金一说,这不是社会医保的功能,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前提是有)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参加了养老保险,是有丧葬费的,至于抚恤金则不一定,因人而异,既要看身份,也要看地方政策,后面会详说。如果属于工伤身故,有死亡赔补偿金。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医院负责赔偿。
居民医保全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国所有地区都是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保期内,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低于封顶线的部分,可以按地方医保政策规定按比例报销。门诊报销比例一般50%起,住院报销比例一般60%起。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职工医保全称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地一般都是按月缴费,报销资格各地规定不同。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低于封顶线的部分,可以按地方医保政策规定按比例报销。门诊报销比例一般70%起,住院报销比例一般85%起。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一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报销待遇不同(如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退休人员更高些。且年龄越大,报销比例越高,就诊医院级别越低(如社区医院),报销比例越高。
和居民医保相同的是,职工医保也没有死亡赔偿金一说。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参保人减轻医疗负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而不是死亡赔偿。
不过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每个参保人的家属都可以领取丧葬费,且同一地区所有人标准相同。具体标准,各地规定不同。
至于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所有人员都有。一般机关单位人员的抚恤金为生前月养老金标准的40倍+,事业单位人员的抚恤金为生前月养老金标准的20倍+,企业在职人员都有,退休人员则不一定有。有没有,有多少要看当地政策。
如果属于工伤身亡,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身后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负责赔补偿。
另外,商业保险的部分险种,是有死亡赔偿金之说的。具体要看保险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以此为据。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医院负责赔补偿。
人死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退么?
有6种情况不予退费。
一是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二是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三是对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_a***_](以下简称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去世后,其个人医疗账户中仍有资金的,家属可以申请办理账户资金清算。
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帐户应该予以注销,余额按照法律程序继承。
一般的处理方式如下:
1、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4、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如果继承人不知道医保卡密码的,可能还需要提供公证处办理的继承权证明书。
医保缴费后,参保人死亡了,如果缴费后还没有生效,可以退回所交费用,如果已经生效,则不予退回。现在农村医保参保缴费一般从年底就开始收取下一年的参保费用,到一月一日的时候正式生效,在这之前参保人死亡了,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退费手续。
人在死亡之后,有一部分的医保费用是可以退还的,但并不是全部,因为我们所缴纳的医保,是会建立两个账户的,一个是你个人账户,一个是统筹养老金账户,而当人死亡之后,个人账户的钱是会退还给你的,一般都是退还在医保卡那张银行卡里面,也有的人并没有领到社保卡,那么相关部门会给你的家人孩子打电话,进行退还,个人账户的钱是会还的,这个不要担心。
人死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不可以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是按月缴费的,比如说上班一族,从工资里面扣费,按月缴费,如果你中途离职了停缴了,那就从你断缴那个月开始不能享受医疗报销,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可以按年缴费,所以它保的也是一年的时间,所以如果人死了,医保是没办法退的。
参加居民医保,死亡后有什么补贴?
参加居民医保死亡后是没有补贴的。只有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在死亡后会给予丧葬费和抚恤金。且失业保险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才会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如果买了居民医保,人死了,医保有赔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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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仍在死亡以后是没有任何赔偿的,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一般情况下是缴纳的这个养老保险,并且个人账户在没有领取完成的前提条件下,那么这个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有效继承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丧葬抚恤金的费用,所以说它指的是养老保险的参保,并不针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
那么我们所参保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让我们获得一个什么样的待遇呢?它的主要作用就是享受你在看病就医期间所发生医疗费用的实际费用,可以产生一定的报销比例,这个报销比例可以大约达到50%左右,所以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本身它的缴费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的,所以说它的功能也是比较单一的,只能够选择医院的看病就医期间的一个报销。
而且我们的这个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职工医疗保险往往是可以达到70%的报销比例,但是居民医疗保险,仅仅只能够达到50%的报销比例,所以说他们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医疗保险都是不能够享受到丧葬抚恤金的待遇的,只有参加养老保险才可以享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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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没有。社会医保分为两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无论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还是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机构都没有死亡赔偿金一说,这不是社会医保的功能,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前提是有)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参加了养老保险,是有丧葬费的,至于抚恤金则不一定,因人而异,既要看身份,也要看地方政策,后面会详说。如果属于工伤身故,有死亡赔补偿金。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医院负责赔偿。
居民医保全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国所有地区都是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保期内,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低于封顶线的部分,可以按地方医保政策规定按比例报销。门诊报销比例一般50%起,住院报销比例一般60%起。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职工医保全称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地一般都是按月缴费,报销资格各地规定不同。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低于封顶线的部分,可以按地方医保政策规定按比例报销。门诊报销比例一般70%起,住院报销比例一般85%起。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一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报销待遇不同(如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退休人员更高些。且年龄越大,报销比例越高,就诊医院级别越低(如社区医院),报销比例越高。
和居民医保相同的是,职工医保也没有死亡赔偿金一说。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参保人减轻医疗负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而不是死亡赔偿。
不过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每个参保人的家属都可以领取丧葬费,且同一地区所有人标准相同。具体标准,各地规定不同。
至于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所有人员都有。一般机关单位人员的抚恤金为生前月养老金标准的40倍+,事业单位人员的抚恤金为生前月养老金标准的20倍+,企业在职人员都有,退休人员则不一定有。有没有,有多少要看当地政策。
如果属于工伤身亡,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身后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负责赔补偿。
另外,商业保险的部分险种,是有死亡赔偿金之说的。具体要看保险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以此为据。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医院负责赔补偿。
参加居民医保,死亡后有什么补贴?
参加居民医保死亡后是没有补贴的。只有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在死亡后会给予丧葬费和抚恤金。且失业保险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才会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死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