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时有劳动合同五险,鉴定八级自动辞职有赔偿吗?
工伤时有劳动五险,鉴定八级***职没有补偿,如果是企业分流,可以申请补偿,伤残八级属于评微伤残一般情况是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规定是补偿十个月工资额,也就是如果工资是五千,给予五万元补偿款,***职没有规定给予补偿款。
有赔偿,用人单位或者医保局需要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八级,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向其支付上列三项费用。
当然有赔偿的。单位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申报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手续有劳动部门的手续还要有司法鉴定中心的伤残认定。员工辞职跟工伤赔偿没有冲突,没有必然联系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劳动社会保障法赔偿到员工。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工伤了,单位帮你缴五险里就有一条工伤保险,而鉴定已是8级伤残,那工伤保险部门就会给你进行理赔,而你辞工,那和工伤保险理赔是二个不同的事情,你要辞职就找签劳功合同的甲方,而你进行工伤理赔,那是有劳动部门工伤保险来进行理赔。
有赔偿。
工伤8级可以要求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1个月的本人工资。
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员工提出离职,还可以再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个补助金都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地区不同赔偿的月数不同。可以具体咨询本地社保局。
工伤认定后已经8个月了,不能做伤残鉴定,生活困难咋办?
劳动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没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1.按工伤程序进行工伤认定。 2.医治期间正常享受工伤待遇(如休工伤***期间工资照发、医药费报销等)。 3.伤愈后恢复正常工作,没有其他经济补偿待遇。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偿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必要的交通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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