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四川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四川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四川省成都市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个人工资(按照个人社保缴纳基数由社保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221126(38221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成都)、6为9级赔偿6个月,由社保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计算方法同上、此为公司赔付)。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主张医院伙食费;治疗期间看病往来的交通费,住宿费;依据第三十条第六款主张康复治疗费;依据第三十一条主张***器械费;依据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主张护理费;依据第三十三条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规〔2021〕11号),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如下:
1. 调整对象: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2. 调整标准:
-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8元。
-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49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280元、2568元、1944元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调整细则以当地政策为准。各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四川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四川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