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工伤保险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在上班时间被人打了,报不了工伤,公司不协商解决,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不给你申报工伤,那你就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天以后自己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个人名义申报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1、寻找有利证据,比如当时如果报警了,肯定会去警局做笔录,肯定会对事情的前应后果有记录,还有其他的同事可以证明。
2、如果不严重,就是一般的轻微伤,也没有必要报工伤,在警察的协助下把医药费处理了就行,就算走工伤程序,最后也没有等级,也是白辛苦。
3、如果严重,就一定走正规的程序,这不是当时医疗费的问题,还涉及到其它的赔付。
最重要的是:申报工伤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报,要是超过时限了,工伤认定部门就管不了了。
2021民法典工伤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是什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