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保险理赔期限是多少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意外保险理赔期限是多少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险理赔有时间限制吗?
有的,意外保险理赔限180天内,重疾险和医疗保险90天,实际上保险行业在理赔服务上推出了许多举措,快赔,闪赔等,为的提升理赔服务品质,小型案件当天结案,平均约二天左右。
保险理赔是有时间限制的,被保险人若在保险期限之外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对其进行理赔。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财产保险理赔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理赔期限最长三十日: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新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先予支付: 新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一条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客户利益出发,考虑到急需资金的情况,将保险保障的意义落到实处。 专家认为,在理赔速度方面的定量规定,将有望极大缓解“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现状。 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 新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相比较旧法,该条款增加了一次性和及时的要求,从法律上避免了保险公司多次要求客户补充材料的情况。当然,专家也提示,尽早尽快地提供完整资料,是及时得到赔付的保证。关于所需提供的资料,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找到也可以电话咨询保险公司。 意外医疗险理赔时间期限: 一般意外医疗险是当次事故在一百八十天内的治疗费用,超过一百八十天的一般是不赔的。 保险理赔的时效是两年。即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两年内提出理赔申请。过了两年再不申请,视为放弃权益。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理赔申请后一个时间内(好象是一个月)内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影响理赔效率的因素: 1)当天的保险公司的人员配备 2)理赔时报案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3)理赔***的复杂性 4)合同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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