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老工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老工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工伤职工是否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
老工伤职工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86号)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法不及以往的原则和《工伤保险条例》本身规定,老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省德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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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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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1988年至1994年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内容,谢谢?
1988年至1994年没有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该《办法》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第586号)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9月30日之前没有《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规定于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文件中。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老工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老工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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