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视为工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视为工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首次住院算工伤,之后的住院为什么不能算工伤?
首次住院算工伤,之后的住院为什么不能算工伤?
伤害事故算不算工伤,是要经过一定认定程序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工伤职工在治疗时,都应该是治疗好了才会出院的,如果涉及到二次手术的,比如需要取钢板、钢钉等等,都算是同次工伤事故的治疗,是延续的,在痊愈或康复后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申请工伤的待遇都是在所有治疗过程完结、劳动能力鉴定后进行的。
如果在第一次鉴定1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灶和明显体征,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可视为工伤复发,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复发疾患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治疗时无论门诊或住院都可按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待遇,在治疗前可先咨询社保经办机构待遇报销条件及要求,以避免出现问题。如果对工伤复发存在争议,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复发鉴定。
谢谢邀请。我说个人看法,如果是工伤经治疗己痊愈,也没有后遗症或残疾,当然之后住院就不是工伤了。反之,如果没有痊愈证明,或因工伤留下残疾,继续治疗这方面的伤病应该还按工伤处理。再一个情况,如果治疗评残程序都走了,该补偿的也都补全了(如对残疾的一次性补偿等等),今后治疗似乎也可以不按工伤处理了吧。工伤保险条例应该对此有规定的,一切以条例为准,还有问题可向保险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员咨询为好。个人理解,不对的请指正。
和单位鉴了劳务合同,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吗?举例说明
还用什么举例说明?劳务合同也是证明与企业有劳动关系啊这无需说明什么。发生事故只要满足工作时间、地点和工作原因这几个条件就可认定工伤。退一步讲如果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只要能证明与所在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虽然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以比照工伤保险由企业执行
是不是工伤,首先应了解受伤害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次了解伤害是不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
而劳动关系认定,不取决于签订没签订合同、签订什么合同。关键应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内容是否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个人工资是否由单位以单位名义发放、个人是否受单位管理支配等,并据此明确涉案单位是否系劳务接受主体、工资发放主体、风险承担主体等。
谢邀!对于”和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之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劳务合同中有工作中受伤如何处理的条款。
简单地讲,劳动合同的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属于隶属关系(老板与打工者),发生劳动***时可以适用于劳动法,而劳务合同中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之间是平等的,一个给钱一个打工,劳动***经济***不适用于劳动法,仅能用民事诉讼法进行调解或裁决。
工程业务中,老板发包工程项目后待工程验收合格就给钱,其中如老板有责任负责任按工程进度拨款外,其他什么都不会再负责,安全生产是由承建人负责。
现在容易让人误解的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在退休后或因缴费不足15年不能退休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继续返聘的问题,他们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劳务合同,虽然事实上是”隶属”关系,但法律上是不认可这个隶属关系的,因为这类人工作时社保已不允许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保,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等。这样一来,这类人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虽然可以认定工伤,但不是工伤保险所负责赔偿,也不能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仲裁,不适用于劳动法调整。
那么这类劳务合同的人工伤如何处理呢?!这就需要在劳务合同中有专门针对工伤的处理条款,指定是用人单位负责治伤赔偿的,用人单位责无旁贷,不能参保工伤保险了就只能参保商业险的意外伤害保险,用人单位财大气粗的可以自己赔。 如果劳务合同中没有工伤处理的条款,恐怕会有麻烦,不是不能获赔,而是如果仅是小伤,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恐怕你没有这么多的精力,依法***也要付出收集证据付出时间精力的代价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视为工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视为工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