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全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全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是那一年事实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1988年工伤条例是怎样?
1988年至1994年没有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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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该《办法》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第586号)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9月30日之前没有《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规定于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文件中
请解释一下什么是工伤保险?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各项待遇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项目为:工伤医疗费、***器具配置费、鉴定为1~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为1~4伤残的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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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全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全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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