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上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上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工伤十级2020年赔偿标准?
上海市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3个月。
专业分析:
2020上海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2、康复治疗费、***器具费、生活护理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14个月的本人工资;5、伤残津贴;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上海市十级工伤全部赔偿有多少钱?
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本人工资。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根据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海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以下金额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海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上海市将按照"1+1+0.5"模式调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具体的调整方案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调整后,社保缴纳比例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29%、13%、2%、0.5%和1%,其中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分别为21%、11%、1.5%、0.5%和1%.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上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上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