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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员工辞职能领失业金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根据要求,你登记以后应该能够领到,但是失业金不多,只能做过度而已。
职工因用人单位欠薪辞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因用人单位欠薪辞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法定情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如果辞职员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辞职后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单位欠薪的,失业保险缴费可能不正常,员工可以前往社会局查询缴费情况。我代理的一起劳动***案件,用人单位出具的仲裁答辩书称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我前往社保局查询发现单位漏缴失业保险了,单位因此赔偿了相应数额失业保险金。
四、如果劳动者以单位存在欠薪为由辞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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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自己交社保的失业人员为什么领不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待遇分为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金必须符合条件:第一按照规定参保一年以及以上。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失业例如单位开除,自己主动离职不可以。 而失业补助金是不需要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但是今年必须有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就可以申请了,标准是一个月200元,最长可以领取6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辞职没钱领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辞职没钱领失业保险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