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录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录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生效的劳动关系证明没有证人证言人社局不给认定工伤怎么办?
认定工伤,除了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外,还要提供初步证据以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
法律规定对于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工伤,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有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能会合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也需要举证证明员工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里容易产生混淆,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这么规定,一律由用人单位予以举证,这是错误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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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仅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而没有提供初步证据,人社部门的立案关你就过不了!
证人证言虽然不是必要证据,但可以初步证明你是否受到的伤害是工伤。没有证人证言,也可以设法取得其他证据。
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由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拿着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到社保公司认定部门,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认定工伤了。现在社保拒绝你是符合规定程序的,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是,需要确认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你提供的证人证言不符合工伤认定办法中能够确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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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法律***,人社局与用人单位应当证明该***不是工伤引起。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
- 法律***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 法律***又分成社会***和自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而言,都是不可避免的,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但由于这些***的出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有可能产生,也有可能发生变更,甚至完全归于消灭。
人社局认定工伤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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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肯定的是,认定工伤的性质属于具体行为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对工伤认定结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人社局可能对举证责任认识错误
- 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申请工伤,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即可: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实上的不平等,该条例专门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实践中,正是对举证责任认识错误,以前对法律***与法律行为的认识错误,导致结论错误。
直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 实践中,许多人往往通过行政复议解决方便可行,事实上,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通过收集证据,自己作出决定。本文作者认为,通过行政诉讼往往有利于当事人。本悟空回答,***时,人社局需要证明工伤的发生不在工伤引起,举证责任的倒置的证明事实上非常困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录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录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