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吉林省工伤认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吉林省工伤认定条件包括:
2.因工作引起的职业病;
3.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外出受到意外伤害;
4.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外出患上职业病。工伤认定需满足以上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程序,包括医疗鉴定、事故调查等。认定为工伤后,受伤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丧葬补助等。
2016吉林省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有规定吗?
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确需护理的,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建议,所在单位派人护理,所在单位不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人标准支付护理费。法律依据吉林省人民***《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雇工(以下称职工),均有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按本人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已享受生活护理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不再派人护理。
2021年吉林省工伤认定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