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1953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1953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公司上班受伤,下了班感觉难受才讲,算公伤吗?
算是工伤的,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还有相关证明你在公司受伤的细节。然后领导会让你第一时间去医院检查,当然你要把在医院检查的票据及相关证明病历保存好,到时拿给单位领导看,有证据及认证公司会给报销的,如不报可以***到***。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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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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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1953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1953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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