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法律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法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如下:
1、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2、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3、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城镇居民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就去世,养老保险余额能全部返回吗?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一般只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而无抚恤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目前全国无统一标准。一般以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按月的倍数计发。如成都是当月养老金的4个月计发(无抚恤金),有的地方是全省统一标准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希望对你有用。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交流。
举个例子,刚参加车险一年,出事故了,该赔付吗?该!一个月呢?该!一天呢?该!这就是权利和义务,只要约定就要履行。
不要只看能得到多少,还要看到将失去多少。
对死者来讲,其实养老金起到了作用,保其终身。就是费用全退,也换不回人命。
最后,回到问题,去看看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如下:
1、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2、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3、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2021年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新规定?
2021年农民合同工的退休新规定: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执行国家现行退休政策。因为现在我国执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工制度统一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分城填职工或农民工,凡是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享受同等退休待遇;所以农民工在企业从事的是特殊工种,只要符合特殊工种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2021年农民合同制工人如果到了退休的年龄,男的60岁,女的50岁,在企业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社保交够15年的,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但是根据2022年延迟退休的,如果是2022年年龄到了,社保交够15年的,合同制工人要相应的延迟退休年龄,那么也就是说男的到了2022年退休年龄应该是60.5岁,女的应该是50.5岁女干部应该是55.5岁,因为这个延迟退休,现在还正在酝酿之中,2022年应该是先逐步的阶梯式延迟退休,不可能一下延迟0.5年,所以到了2022年,你的退休年龄到了,社保交够了就可以去办理退休手续了。
企业退休还是1***8年的那个规定: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2.灵活[_a***_]人员退休,男60周岁,女性55周岁。
3.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的话,男女都是60周岁。
农民合同工的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根据1***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法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法律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