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工伤保险赔付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工伤保险赔付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京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工资;六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4个月;七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2个月;八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0个月;九级为伤残职工本人8个月;十级为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2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
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赔偿金额按照劳动者受工伤前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北京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2020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及赔偿资料
(一)北京市职工因工死亡,其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47128.98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应依照2018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54.83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2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42359元×20);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2020年北京市职工1至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北京工伤报销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不存在报销比例的问题。只要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均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领取。也可以认为工伤是百分百报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工伤保险赔付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工伤保险赔付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