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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生工伤后,个人如何报工伤保险...
-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 3、工伤保险第十九条规定由什么承担举证责任
- 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生工伤后,个人如何报工伤保险...
报工伤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是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以及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问题的规定。
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理解。
工伤保险第十九条规定由什么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这些证据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由用人单位举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当职工(或其亲属)提供证据后,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该用人单位不承担举证责任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工或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或者自行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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