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上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上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上班后还需休息怎么办?
工伤上班后还需休息,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上班怎么办?
工伤鉴定从出险开始计算180天内进行鉴定,鉴定机构是当地社保局里的劳动伤残鉴定办公室。你可以去问问社保局。先去确认工伤鉴定,再咨询劳动监管部门。如果确定为工伤社保局会有拨款。如果赔偿金额不够,你可以找公司。赔偿金额是以单位为你缴纳的工资为基数的。除了社保局需要拨款的,
用人单位需要自付的有:
1、社保缴纳不足部份出现工伤的所有赔偿
2、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公司支付部份
如何正确理解工伤认定中“上下班和途中”?
关于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其实,是一个比较之既抽象也模糊的认定过程。
首先,关于工伤这范畴,我们应该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工伤认定中存在的几个概念,一是工伤认定的标准及范围,二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三是工伤赔偿款的标准。就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么,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范围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和工伤赔偿,是我们国家及***的一项行政事务,是由***主导的一项法规性工作,也就是在实践中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并非某一个人每一个人的主观想象所能左右的。
但是,至于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这是工伤认定标准及范围之具体中的抽象性。就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有点模糊,在以往的许多案列,可能存在非此即彼了?工伤认定标准及范围中”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意外事故的”,在这点上,比如甲乙丙三人在同一个厂上班,甲乙丙三人分别住在外面之距离存在1公里,两公里,三公里甚至几十公里之不同,而认定可能也没有同一和统一的标准,同样也是员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与路径。还有,厂里有员工宿舍安排住宿的既定条件,而甲乙丙和其他在厂住宿的员工不一样,由于其他原因而非要在外面住、也有不得不到外面住的客观现实,无异给上下班途中的绝对认定带来不小的认定难度,还有诸如各自上下班的路径,也可能成为既成上下班必要路径,可能往往导致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大有对薄公堂之势或难以协调解决,可能存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但至少一点必须保证,不得恶意之无理取闹?
如果要更好回答并帮助到题主,建议多向专业律师,***部门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多看看工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类似的个案,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畴内得到解决。
愿所有工作人员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仅为个人观点,望指正和讨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上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上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