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失业保险金的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的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要求或者条件?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怎么样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有什么要求或者条件呢?这个领取失业金的要求和条件实际上它一共是有三个前提条件,当然,需要同时满足这样的三个前提条件,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
那么第1个前提条件就是啊,因非本人意愿离开工作单位,当然这样的条件也是最难的一个,因为所谓的英菲本人意愿就是必须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而不能是自己主动辞职离开工作单位,如果说你是自己主动辞职离开工作单位的,那么就不具备享受失业金的待遇。
第2个条件就是正常参保失业保险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在一周年以上,这样的话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待遇,当然这个失业金待遇领取的期限就跟我们失业保险的缴费期限是挂钩的,比方说你缴费在10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最长领取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的待遇。
最后一个条件就是要做一个失业登记,当然这个条件是比较容易完成的,因为做事业登记的目的就是由就业部门来给你寻找合适你自己的工作单位,当然就业部门在寻找到合适你自己的工作单位以后你就要实现自己的二次就业,当然实现二次就业以后,那么你的失业金待遇也会被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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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金要满足的条件:
一、缴费期限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如下情形: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失业金领取是有四个流程的: 第一个,是公司办理了解聘的报备; 第二个,是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 第三个,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进行失业登记; 第四个,市社保局审查之后通过,领取失业金。 那么我们要注意一下领取失业金的前提,它必须要符合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个,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第二个,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三个,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那么失业人员如果要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之间。并且会受累计缴费时间的影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失业保险金的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失业保险金的内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