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醉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醉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工因醉酒在上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谢谢邀请:十几年前,年底我厂每人一百元的会餐费,要求大班长,必须按厂的会餐费要求组织,其中要求凭单报销,酒单不准超标。其中一个大班长,下白班去会餐,饭饱酒足后,员工要求去练歌房,在去练歌房的路上,大班长起得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家属向厂里提出了工伤死亡的要求。双方协商不同,移交公司。省安检部门下里调差,就强调了一点,会餐后未直接回家,是去练歌房的路上,未定工伤死亡,厂里给家属,支付丧葬费、当月工资*2年补助金,了事。
该事故,职工因醉酒在上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的、3.自残或者***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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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有人认为,醉酒是工伤的除外条款,据此认为不构成工伤。这是错误的,凡事需考虑因果关系,所致伤害与醉酒无关,是交通事故所致。有人认为,因喝酒违反工作纪律,不构成工伤。这是错误,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后果,与工伤构成要件,非同一法律事实,不宜混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醉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醉酒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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