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调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调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前段我脚指骨折,为什么买了工伤保险,单位不给报,只报意外险?法律***何时了?
首先,企业有时候不给报工伤是因为不想让第二年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提高。所以很多企业不给申报。
另外,只要你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法定的工伤情形,你可以自己去辖区的工伤科申报工伤。只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企业登记注册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病例资料、目击证人,把以上材料交上去60天内必须出结果。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通常1级最重10级最轻,只要骨折基本都有10级。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可以和老板协商,协商不同意可以仲裁***,现在法律对工伤陪伴规定是明确,普遍仲裁和***都能调解的了。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你。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改了几次?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05年开始实施,经过多次修改,目前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分别是2009年、2016年和2021年的修改。这些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在修改过程中,***部门还积极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改后的条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劳动者的利益。
参加工伤听证会怎么样?
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从而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保证了工伤认定的客观、公平、公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组织听证,聘请有关专家作出鉴定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听证会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雇主和受伤者参加听证会,发表相关意见和质询。
总之,参加工伤听证会有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工伤鉴定一年后单位要求复查鉴定的问题?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用人单位申请复查鉴定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复查,工伤职工必须接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调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调研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