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离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离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造成的医药费辞职以后可以报销吗?
不能。因为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经支取了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能。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因治疗工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所以劳动者离职后,仍然可以报销工伤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1,工伤结案的职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还需要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单位还需要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职工离职时除了要和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外,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外,单位还要另外准备一份工伤补助金领取表,注明工伤等级、发放标准、具体发放数额、发放或领取方式,由职工本人确认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伤和失业保险如何终止缴费?
一、工伤保险缴费怎么报停
现在的社保是无限合一,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由单位到社保部门报停就可以了。目前,由于各地社保政策不同,有的城市可以同时在两个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有的城市执行的是原用人单位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后新单位才能办理。

二、工伤保险报停的时间怎么算
通常而言,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后,将在次月生效,因此停缴工伤保险也还是在次月失效。因此,工伤保险停缴后,次月自动报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离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离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