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惠州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惠州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惠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流程?
发放流程
一、资格验证:由惠州市管辖社保机构对参保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本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和资料。
二、申请确认: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进行确认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生活补助费发放:
1、职工居民:由惠州市管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代发失业保险金。
2、农民合同工:本人到惠州市管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
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5)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惠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怎么领,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一般为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且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在满足条件之后在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惠州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惠州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