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误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误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但达不到伤残等级误工费怎么算?
1.工伤不存在误工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工伤误工费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误工费是指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而导致的暂时性不能工作期间,企业应向工人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其标准由国家规定。
目前我国规定,工伤误工费标准为伤工人员原工资的80%至100%不等。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误工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此外,如果工伤造成伤残,还应按伤残等级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工伤误工费和伤残补助金,确保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误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误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