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统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统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没给合同工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怎么办?
谢谢邀请,建议先搜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社保局投诉。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因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首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因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建议先搜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社保局投诉。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单位没有给合同工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那么这个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5大类保险都是需要同步来交纳的,并不能够单一的选择缴纳其中的某类保险,所以说只要自己正常参保的社保,那么这5种保险应该来讲都是有相应的缴费记录的。
对于如果你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来讲,那么如果一旦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风险和伤害的话,就不能够通过工伤保险来给予相应的医保报销或者是工伤的一个工资补贴待遇了。呃,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可能需要承担的经济压力也会更大一些,因为毕竟在工商期间发生的风险,如果因为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就应该全部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然后还有就是医疗保险,实际上这个医疗保险也是需要和工伤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共同购买的,如果没有购买医疗保险,那么对于自己来讲可能自己也不能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因为这个医保的报销待遇也是可以让自己减轻一定的医疗成本和负担的,比方说你在此期间发生了看病就医的情形,但是你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很有可能就只能自己全额来进行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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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保保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员工合法权益。员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并主张相关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因工负伤的相关救治医疗费以及相应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金等相关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单位未未给员工参加保险,员工非因工负伤及生病治疗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规定,用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获取经济补偿金。
单位没给合同工缴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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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如果没有争议,还是非常简单的,用人单位凭借工资表等材料,到就业部门补办用工手续,到社保部门申请补缴即可。
但是用人单位不给补,我们只能通过劳动***的方式,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的有效期是两年,[_a***_]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因此,朋友仅仅离开单位刚刚两个月,是绝对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申请。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后,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补交养老保险并承担滞纳金。
如果是公司给你个人没有缴纳社保,要去社保稽查科举报。如果是公司全体没有缴纳社保,则要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可以进行处罚,甚至行政处理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有异议的话,就要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没有时效限制的。
因此,一般建议,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交纳保险的话,尽快离开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等等权益,如果拖久了,像双倍工资等补偿待遇就失效了。
工伤保险基金在省辖市实行全市统筹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工伤保险基金在全市范围统筹调剂使用,基础是统一参保缴费办法、待遇支付等项政策标准和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等项管理服务。
工伤保险统筹的意思,指的就是在工商保险基金进行缴纳的时候,它是需要留取一定比例的金钱的,这是用于统筹在,发生重大事故的时候工伤保险的支付,实际上它就是一种预备金的形式,当相关的准备金不足以支付的时候,就会由当地的人民***来进行垫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统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统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